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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曲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索 引 號: | |
標 題: | 關于印發曲沃縣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3-15 |
文 號: | 曲政辦發〔2023〕3號 | 發布日期: | 2023-03-15 |
主題分類: | 工業、交通 | 主 題 詞: |
曲政辦發〔202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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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曲沃縣城市公共交通運輸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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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曲沃開發區管委會,縣直有關部門:
新修訂的《曲沃縣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實施。2016年8月17日印發的《曲沃縣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曲政辦發〔2016〕8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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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曲沃縣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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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我縣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恢復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秩序,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城市公共客運條例》《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交通運輸部城市公共汽電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臨汾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臨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曲沃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曲沃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曲沃縣行政區域內運營的城市公共汽電車線路發生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以下簡稱公交突發事件)是指因自然災害、人為因素或設施設備故障等突然發生,已經或可能造成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中斷、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1.4 ?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部門協作,預防為主、防應結合,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科學處置的原則。
1.5 ?事件分級
按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公交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等級(事件分級標準見附件4)。
2 ?組織指揮體系
全縣公交突發事件組織指揮體系由縣、鄉鎮兩級公交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辦公室組成。縣級公交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為縣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
2.1 ?縣指揮部
指?揮?長:縣政府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協助副主任、縣交通局局長、縣應急局局長、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縣交警大隊大隊長、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衛體局、縣應急局、縣文旅局、紅十字會、縣氣象局、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交警大隊等
縣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交通局局長兼任。縣指揮機構及職責見附件2。
2.2 ?分級應對
縣、鄉鎮兩級指揮部分別負責應對較大、一般公交突發事件。發生重大及重大以上公交突發事件,縣指揮部在做好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先期處置工作同時,配合上級現場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3 ?現場指揮部
負責公交突發事件處置的鄉鎮人民政府視情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上級成立現場指揮部時,下級指揮部納入上級指揮部并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縣現場指揮部設置如下:
指?揮?長:縣政府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協助副主任,縣交通局局長、縣應急局局長,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縣交警大隊大隊長,縣消防救援中隊中隊長,事發地鄉鎮長
縣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學救援組、安全保衛組、應急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6個工作組。根據現場情況和搶險需要,指揮長可視情調整工作組、組成單位及職責,調集縣直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應急處置工作。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2.4 ?專家組
專家組由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及管理、城市建設與管理、化工及民爆、交通管理與消防治安、醫學救援、衛生防疫、應急救援、反恐防暴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在縣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處置工作提供咨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應急行動,并參與事件調查。
3 ?風險防控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公交突發事件風險評估機制,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公交運營企業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分析研判,確定重大安全風險清單,開展重點檢查執法,督促指導城市公交運營企業制定防控方案,落實風險防控措施,整改消除重大安全隱患。
4 ?監測與預警
4.1 ?監測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本行政區域內公共汽電車安全生產情況的日常監測,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健全定期會商和信息共享機制,對影響或可能影響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的風險信息進行分析研判,對可能造成公交突發事件的信息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并指導相關企業做好應急準備。
城市公交運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公交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體系,落實預防及監測機構、人員和職責,明確監測方法與程序,完善信息來源分析、日常數據監測、常規安全隱患排查、風險分析與評估等制度,健全風險防控措施,并及時將監測情況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4.2 ?預警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要及時分析研判本行政區域內重大安全風險監測、監控信息。經研判認為可能引發公交突發事件時,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通知相關部門及企業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同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針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特點、危害程度和發展態勢,指令應急救援隊伍和相關單位進入待命狀態,視情派工作組進行現場督導。
5 ?應急處置與救援
5.1 ?信息報告
公交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企業負責人報告;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在1小時內向縣級交通運輸、公安交管等有關部門報告。交通運輸及有關部門接到事件信息報告后,應當立即按照規定上報縣指揮部。
5.2 ?先期處置
公交突發事件發生后,城市公交運營企業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響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應急措施,組織救援,防止事態擴大。根據事態情況及發展態勢,按照分級屬地原則,縣、鄉鎮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組織救援。
5.3 ?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由低到高設定為四級、三級、二級和一級4個等級。公交突發事件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響應(各等級響應條件見附件4)。
5.3.1 ?四級響應
符合四級響應條件時,由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啟動四級響應,視情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調事故救援工作,及時將應急行動信息報上級指揮部辦公室。
5.3.2 ?三級響應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由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啟動三級響應。
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縣指揮部辦公室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等相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協調有關救援力量參加救援工作,并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及時將應急行動信息報縣指揮部辦公室。
(2)成立現場指揮部及其工作組,了解先期處置情況,組織專家組進行會商,分析研判事件現狀及發展態勢,研究制定應急救援方案,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及時將應急救援有關情況信息報縣指揮部辦公室。
(3)有組織、有秩序地迅速引導現場人員撤離事發地點,疏散受影響城市公共汽電車乘客;維護疏導事發地周邊交通秩序,對事發地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保護和警戒,維護治安秩序。
(4)根據疏散乘客數量和事發地城市公共交通線路運行方向,調整城市公交線網和客運組織,積極調配其他車輛,做好乘客的轉運工作。
(5)指揮、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和醫療救治單位積極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組織相關專業技術力量,開展設施設備等搶修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排除事故隱患。
(6)根據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和救援需要,協調增派救援力量。
(7)做好交通、醫療衛生、通信、氣象、生活物資等應急保障工作。
(8)做好公交突發事件以及處置情況的新聞報道工作,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持續發布突發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做好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工作。
5.3.3 ??一、二級響應
符合一級、二級響應條件時,指揮長向縣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啟動一級、二級響應。在做好三級響應重點工作基礎上,做好以下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指示批示精神、交通運輸部、省委、省政府、省交通運輸廳、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實國家、省、市指揮部工作組安排部署,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4 ?響應調整
縣指揮部或縣指揮部辦公室依據事件情況變化,結合救援實際調整響應級別。
5.5 ?響應終止
當響應條件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基本完成,經縣現場指揮部確認,一級、二級、三級響應由縣指揮部指揮長宣布響應結束;四級響應由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決定響應結束。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事件善后處置工作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包括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安置、慰問、后續醫療救治、賠(補)償,征用物資和搶險救援費用補償,恢復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件影響,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6.2 ?調查評估
按照事件等級和有關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成立事件調查組,及時對公交突發事件發生經過、原因、類別、性質、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教訓、責任進行調查,提出防范措施。
縣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分析事件發生、搶險救援情況和應吸取的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形成應急處置評估報告,并按有關規定上報。
7 ?應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以縣指揮部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和保障制度,相關部門明確通信方式,保證應急響應期間縣人民政府、縣指揮部、城市公交運營企業和專家組通信聯絡的需要。
應急響應通信能力不足時,由縣工信局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采取緊急措施給予支持。
7.2 ?物資保障
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制定緊急情況下公共汽電車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縣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備案。
7.3 ?隊伍保障
應急指揮機構、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城市公交運營企業應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應急救援隊伍信息庫,有計劃地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素質能力和技術水平。
7.4 ?資金保障
公交突發事件應急資金按分級負擔的原則,由縣財政部門納入財政預算。
8 ?附則
8.1 ?名詞解釋
本預案所指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是指以公共汽車、無軌電車為乘客運載工具沿固定線路(包括城市市區內、城市市區與郊區間、不同城市市區間等線路)按班次運行的城市客運方式,不包括出租汽車客運、長途客運、旅游客運、農村客運、公共自行車等。
8.2 ?宣傳、培訓和演練
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通過多種方式開展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安全應急知識宣傳,不斷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相關應急保障人員每2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訓,并依據培訓記錄,對應急人員實施動態管理。縣指揮部辦公室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每年組織演練不少于一次。應急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進行演練評估。
8.3 ?預案管理
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規定及時組織評估,符合修訂情形的,要及時組織預案修訂。
8.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交通局負責解釋。
8.5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16年8月17日曲沃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曲沃縣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曲政辦發〔2016〕8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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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曲沃縣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流程圖.doc
??????2.曲沃縣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doc
??????3.曲沃縣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工作組組成及職責.doc
??????4.曲沃縣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分級及響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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